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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土审(21)〔2024〕1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揭西县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4-02 10:3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粤府土审(21)〔202416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揭西县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揭阳市人民政府:

《揭西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揭西县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揭西府报20246)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同意你市将揭西县五经富镇径背经济联合社和陈江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5231公顷(林地0.2836公顷、草地0.0383公顷、其他农用地0.201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0.5231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5231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

二、请你市督促揭西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你市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征地批后实施情况和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33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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