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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土审(21)〔2023〕4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2023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29 10:3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粤府土审(21)〔20234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2023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揭阳市人民政府:

《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2023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请示》(惠府202352)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惠来县溪西镇埔洋村委会、溪南村委会、山陇经济联合社,隆江镇赤二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8718公顷(耕地2.1716公顷、林地0.2856公顷、草地0.1340公顷、其他农用地0.280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2.8718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另同意你市将惠来县水利局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3914公顷(耕地0.0008公顷、林地0.0602公顷、其他农用地0.33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3.2632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

二、请你市督促惠来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请你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应核销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标准粮食产能指标,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征地批后实施情况和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1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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