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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土审(21)[2022]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5-23 11:4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粤府土审(21)〔2022〕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揭阳市人民政府: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2021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揭市自然资地审报〔2022〕3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市将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国有资产办公室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5158公顷(林地0.515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单位未利用地5.8596公顷。上述土地(合计6.3754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惠来县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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