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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建用字[2019]11号(关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2019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03 15:0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建用字〔201911


关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2019年度

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经你管委会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2019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揭市国土资海〔201944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区将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属下的国有农用地11.0211公顷(林地11.021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单位建设用地0.5282公顷。上述土地(合计11.5493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请你管委会督促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林业主管部门完善相关使用林地审核手续。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不得进行土地平整等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得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管委会应落实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六、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1226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林业局,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大南海分局,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财政局、农林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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