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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建用字[2019]10号(关于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2019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03 15:0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建用字〔201910


关于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2019年度

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经你管委会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2019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揭市自然资产业园〔201930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管委会将白塔镇广联村广联经济联合社、广和村广和经济联合社、红坡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7.0800公顷(耕地0.4294顷、园地0.0073公顷、林地5.0177公顷、其他农用地1.625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意使用上述经济联合社集体建设用地1.6732公顷、集体未利用地1.0746公顷。上述土地(合计9.8278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广联村广联经济联合社、广和村广和经济联合社、红坡经济联合社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你管委会应落实上述经联社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申报办理供地手续。

  三、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对应核销耕地数量和标准粮食产能指标(确认信息编号:440000201906844188),已落实占补平衡。

  四、请你管委会督促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林业主管部门完善相关使用林地审核手续。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不得进行土地平整等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得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五、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你管委会应落实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七、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1225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林业局,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揭阳市自然资源局产业园分局,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财政局、农林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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