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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建用字[2018]1号(关于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2018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9-21 17:0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阳建用字20181

 

关于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2018年度

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经你管委会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2018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揭市国土资产业园2018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将霖磐镇东洲村第一经联社、西龙村宫后经联社、东洲村第二经联社、联东村第三经联社、桂东村第六经联合和白塔镇塔东村马头围经联社、塔东村大寨内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5544公顷[耕地(旱地)0.2292公顷、园地0.1749公顷、带K坑塘水面2.143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72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1882公顷使用集体未利用地0.1200公顷。上述土地依照规划安排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你管委会应落实上述经联社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申报办理供地手续。

三、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足额补充耕地2.8037公顷(国土资源部备案编号:44522420100053)。

四、对于该批次霖磐镇联东村第三经联社涉及没收的附着物,在办理供地手续之前应按有关规定落实处理。

、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你管委会应落实揭阳市国土资源局产业园分局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揭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829

 

 

 

 

 

 

  抄送: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地税局,揭阳市国土资源局产业园分局产业园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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