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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城市规划局持证上岗制度
来源:揭阳市城乡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0-08-3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持证上岗制度

一、持证上岗制度是指本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以表明身份的座牌、身份牌、工作证等有效证件上岗执行公务或执法,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的制度。
二、全局实行统一佩证上岗、亮牌办公制度,工作人员上岗时,应佩戴贴有相片、注有姓名及职务的身份牌。
三、座牌上标识有本岗位人员的相片、姓名、科室名称、职务和岗位职责,必须摆放在办公桌显眼的位置。
四、工作人员外出执法时,应着装整齐,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
五、凡我局管理服务的对象,要求查看身份牌或工作证的,工作人员必须出示,不能遮挡或推诿。
六、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发生变化或身份牌、座牌、工作证损坏、遗失时,要及时补办。
七、违反本制度的,按《失职追究制》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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