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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揭西县棉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上浦村、贡山总部)》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7-14 19:5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市自然资函〔2020〕429号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揭西县棉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上浦村、贡山总部)》的批复


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揭西县棉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上浦村、贡山总部)>的请示》(揭西自然资请〔2020〕8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揭西县棉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上浦村、贡山总部),并请你局严格按照该方案使用棉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

  二、本方案拟使用棉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10.9391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包括4个地块,位于揭西县棉湖镇贡山总部和上浦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9.8428公顷(其中耕地0.5259公顷、林地0.3823公顷、其他农用地8.9346公顷)、未利用地1.0963公顷;调出地块包括12个地块,位于揭西县棉湖镇贡山总部、上浦村和下浦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0.6956公顷(其中耕地9.6567公顷、园地0.1534公顷、其他农用地0.8855公顷)、未利用地0.2435公顷。

  三、请你局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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