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揭府公〔2022〕30号-揭阳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揭阳至惠来铁路建设项目(揭东段))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8-12 16:4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揭府公〔2022〕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揭府公〔2022〕17号)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现将揭阳至惠来铁路建设项目(揭东段)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区位、权属、面积、地类:拟征收白塔镇宝联村,瑞联村寨内经济联合社,桐和村顶寨经济联合社、宫后经济联合社、后山经济联合社、胜辉经济联合社、梧岗里经济联合社,桐联村东浦经济联合社、下门经济联合社、下新寨经济联合社、星光经济联合社;桂岭镇福岗村福岗经济联合社;霖磐镇农民集体,德北村官田经济联合社、上围经济联合社、塭头经济联合社,德中村新厝经济联合社,东洲村农民集体,东洲村第二经济联合社、第一经济联合社,联东村第二经济联合社、第一经济联合社、联西经济联合社,西龙村农民集体、西溪经济联合社、溪尾经济联合社;锡场镇农民集体,大寮村军埔经济联合社,华清村华清经济联合社,江滨村江边经济联合社、坤洋经济联合社、山尾经济联合社、潭王经济联合社,锡东村第三经济联合社、锡西经济联合社;新亨镇坪埔村坪埔经济联合社、埔东经济联合社、硕和经济联合社、硕榕经济联合社、仙美经济联合社、英花经济联合社;月城镇德东村渡头围经济联合社,双河村狮头经济联合社、象头经济联合社、长福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78.6076公顷(折合1179.11亩),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类为耕地40.5687公顷、园地6.2944公顷、林地11.7707公顷、其他农用地13.4019公顷、建设用地4.3260公顷、未利用地2.2459公顷。

  二、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揭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批准的揭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霖磐镇、锡场镇、月城镇位于揭阳市区区片综合地价第二级区片范围,补偿标准为8万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3.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4.8万元/亩。白塔镇、桂岭镇、新亨镇位于揭阳市区区片综合地价第三级区片范围,补偿标准为7万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2.8万元/亩,安置补助费4.2万元/亩。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区征地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青苗类型/

附着物类型

青苗类型/

附着物类型

补偿标准

(万元/亩)

备注

龙眼、荔枝(苗圃)、橄榄、花木场

龙眼、荔枝(苗圃)、橄榄、花木场、芒果、石榴、葡萄等多年生作物

0.8-1.3

根据青苗的生长周期和生长情况进行补偿

其他经济作物、养殖物

养殖鱼虾、蟹、龟鳖等水产养殖物

0.5-1.0

香蕉、菠萝、竹笋、水稻、玉米、蔬菜、豆类、薯类等其他经济作物、养殖物

0.4-0.9

坟墓

砖砌或者水泥结构

3000元/穴

土坟

1500元/穴

骨坛

1000元/个

无主坟墓

其他地上附着物

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三、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把安置补助费拨给被征地单位,由被征地单位自行安置。

  四、留用地安置:具体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省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揭府〔2021〕37号)的有关规定落实。

  六、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地上附着物的产权证明等文件到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提出。

  特此公告。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