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自然资告〔2024〕23号
汕昆高速公路埔田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
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汕昆高速公路埔田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汕昆高速公路埔田互通立交改造工程
三、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揭东区埔田镇
四、拟选址用地面积:总面积为21.1813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5.6817公顷(不涉及耕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15.3920公顷、未利用地0.1076公顷,不涉及围填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用地规模为21.1813公顷,功能分区均为交叉工程用地。
六、公示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2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8899692 监督电话:0663-8256261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东临江北路北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