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自然资告〔2023〕81号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普宁段)第三批临时用地批后公告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审查批准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普宁段)第三批临时用地,有关用地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
二、临时用地批准日期:2023年7月31日
三、临时用地位置:揭阳市普宁市占陇镇交丙坛经济联合社、西社西湖经济联合社,普宁市下架山镇葵岭村葵岭经济联合社、百吉岭经济联合社、高明经济联合社、葵岭村玉丰经济联合社、上西埔经济联合社、石盘经济联合社、下西埔经济联合社,普宁市流沙东街道北山经济联合社、郭厝寮经济联合社、上塘经济联合社
四、临时用地面积:总面积16.2902公顷
五、临时用地用途: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普宁段)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地下管线敷设作业、施工便道、运输便道。
六、临时用地使用期限:2023年7月31日至2025年5月3日止。
联系电话:0663-8899692 监督电话:0663-8256261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