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自然资告〔2023〕78号
(普宁段)第二批临时用地批后公告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审查批准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普宁段)第二批临时用地,有关用地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
二、临时用地批准日期:2023年7月27日
三、临时用地位置:揭阳市普宁市占陇镇定厝寮经济联合社、延长埔经济联合社、陂头经济联合社、西社新乡经济联合社、西社溪东经济联合社和下架山镇汤坑经济联合社
四、临时用地面积:总面积8.7386公顷
五、临时用地用途: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普宁段)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施工便道、运输便道、地下管线敷设作业。
六、临时用地使用期限:2023年7月27日至2024年12月18日止。
联系电话:0663-8899692 监督电话:0663-8256261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