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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于展弘)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4-09 16:2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4]第16号 


  因执行司法协助房产登记,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地权证揭阳市字第1001126088号

于展弘

房地产权证

233.74㎡

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南路以南榕华大道以东江南新城一期二十二幢A梯301号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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