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于展弘)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4-0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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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4]第16号
因执行司法协助房产登记,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房地权证揭阳市字第1001126088号 | 于展弘 | 房地产权证 | 233.74㎡ | 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南路以南榕华大道以东江南新城一期二十二幢A梯301号 | |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