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叶洁萍)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2-2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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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4]第13号
因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房地权证揭阳市字第2021000107号 | 叶洁萍 | 房地产权证 | 78.62㎡ | 揭阳市空港经济区砲台镇沙陇洋明珠君悦一幢C梯602号 | |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