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夏萍)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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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4]第04号
因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房地证字第2359887号 | 夏萍 | 不动产权证书 | 90.72㎡ | 揭阳市东山区站前大道邮电宿舍楼D幢702号 | |
2 | 粤房地证字第C0685271号 | 夏萍 | 不动产权证书 | 105.79㎡ | 揭阳市东山仁义路以西建阳路以北联泰花园4幢304号 | |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