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二手房“带押过户”办事指南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1-05 10:3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1.事项名称: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

  2.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3.设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4.受理条件:

  1)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未结清的按揭贷款,且按揭贷款当前无逾期;

  2)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的;

  3)申请主体明确,与提交的身份证明指向的主体一致;

  4)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申请材料与登记事项一致;

  5)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5.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4)买卖合同;

  5)抵押权人同意不动产转移的书面材料;

  6)抵押权人和买卖双方共同签订的抵押合同;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6.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7.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发证

  8.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非住宅550/(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依据:自然资登记函〔20212)

  10.办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新阳东路南100米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5号至37号窗口),联系电话:0663--8272966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