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黄锐辉)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12-01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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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3]第122号
因执行司法协助房产转移,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19)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02551号 | 黄锐辉 | 不动产权证书 | 面积:181.58㎡ | 揭阳市东山新河路以东临江北路以南中兴名郡14号铺 | |
2 | 粤(2019)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02552号 | 黄锐辉 | 不动产权证书 | 面积:177.60㎡ | 揭阳市东山新河路以东临江北路以南中兴名郡15号铺 | |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