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失 声 明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3〕第113号
根据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榕城区总工会危改片区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揭榕府公[2014]1号),我单位完成对权利人李子勤、高泽涛房屋的征收工作,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因李子勤、高泽涛遗失房产证,证号为粤房证字第0923535号、粤房地权证揭阳市字第0001217183号,现声明作废。如对该房屋产权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合法证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者,将向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产权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声明
声明人:揭阳市榕城区房屋征收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