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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广东创鸿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8-02 17:1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3]第59号 


  因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揭府国用(2007)字第091号

广东创鸿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

755㎡

揭阳市区榕华大道西侧美西地段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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