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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黄柔珠、吴伟新)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5-10 16:0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3]第35号


  因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揭阳市

1001134104

黄柔珠、吴伟新

不动产权证书

130.84㎡

揭阳市东山仁义路以西环市北路以南顺达·兰溪庭苑七幢705号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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