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黄柔珠、吴伟新)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5-1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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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3]第35号
因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揭阳市 1001134104 | 黄柔珠、吴伟新 | 不动产权证书 | 130.84㎡ | 揭阳市东山仁义路以西环市北路以南顺达·兰溪庭苑七幢705号 | |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