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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汕头市昇(升)平区建兴石板材厂地都分厂]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2-24 15:2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买受人)吴思伟购买司法拍卖的房产,拟产权登记。因司法部门无法追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如有异议者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书面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期满本人将依法院裁定向登记部门申请下列产权登记。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地证字第0317241号

汕头市昇平区建兴石板材厂地都分厂

房地产权证

617.47㎡

揭东县地都镇206国道大瑶路段北侧

2

粤房地证字第0317322号

汕头市升平区建兴石板材厂地都分厂

房地产权证

202.16㎡

揭东县地都镇206国道大瑶路段北侧

3

粤房地证字第0317331号

汕头市昇平区建兴石板材厂地都分厂

房地产权证

74.42㎡

揭东县地都镇206国道大瑶路段北侧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思伟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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