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汕头市昇(升)平区建兴石板材厂地都分厂]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2-24 15:21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买受人)吴思伟购买司法拍卖的房产,拟产权登记。因司法部门无法追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如有异议者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书面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期满本人将依法院裁定向登记部门申请下列产权登记。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房地证字第0317241号 | 汕头市昇平区建兴石板材厂地都分厂 | 房地产权证 | 617.47㎡ | 揭东县地都镇206国道大瑶路段北侧 | |
2 | 粤房地证字第0317322号 | 汕头市升平区建兴石板材厂地都分厂 | 房地产权证 | 202.16㎡ | 揭东县地都镇206国道大瑶路段北侧 | |
3 | 粤房地证字第0317331号 | 汕头市昇平区建兴石板材厂地都分厂 | 房地产权证 | 74.42㎡ | 揭东县地都镇206国道大瑶路段北侧 | |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思伟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