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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吴钦清)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2-08 10:5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1]第08号 


  因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揭阳市2021000146

吴静清、吴钦清

房地产权证

115.71㎡

揭阳市空港经济区砲台镇永和街24号

2

国用()字第05251700577号

吴钦清

国有土地使用证

35.71㎡

镇区永和街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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