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洪燕丽,华诚花园(二期)A幢504号)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1-1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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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1]第04号
因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房地证字第0843809号 | 洪燕丽 | 房地产权证 | 140.73㎡ | 揭阳市东山区九号街以东六号路以北华诚花园(二期)A幢504号 | |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