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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林金续,陈丽惜)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12-07 17:1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字[2020]第34号 


  因办业务过程,将位于揭阳市东山淡浦路以西临江北路以北中建榕江新城三幢A单元802号的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揭阳市字第100113183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者,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书面向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将依法向登记部门申请上述房产补证。

 


声明人:林金续,陈丽惜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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