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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燕明、郑锦莉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揭市不动产公﹝2018﹞第20字
权利人林燕明、郑锦莉(身份证号码:440525************、440525************)位于揭阳市榕城榕东邮电宿舍东座401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列:粤房地证字第2367232号,该不动产权证书因不慎遗失,现权利人向本中心申请补发新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公告人: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