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我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惠来县黄竹潭村土名“河树珂”片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砖厂等违法行为,我局立即于5月22日组织力量对举报问题进行初步调查,并于6月上旬对现场的勘查测量。
经查,举报线索所指位置位于惠来县黄竹潭村“柯树坷”片。现状已建成钢铁框架结构工棚一座、建成钢筋混凝土楼房3座,总违法面积132.6亩。其中,农用地面积121.78亩(包括林地80.41亩、耕地(旱地)24.48亩、其他草地16.9亩),未利用地(裸地)10.81亩。因上述违法行为毁坏农用地面积较大,已涉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4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31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于6月8日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市公安局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