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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1-28 10:5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揭阳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度,我局共在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9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信息588条。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业务科室(单位)具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组织统筹,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对应新时代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加强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在2020年“地球日”“土地日”“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日期间,开展“6.25公里健步走”“海洋宣传进校园”“宪法宣传进社区”等活动,全年共举办3期自然资源业务讲堂,并在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中荣获“优秀单位”。认真做好单位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系统部门主页的安全管理、维护更新等工作,保证信息更新及时通畅。开展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

  (二)规范日常运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要求,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公开行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完整和安全。依法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发布自然资源政府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高效获取。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对接,及时受理各项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提出申请的事项及时予以答复。在门户网站明确举报、信访等的联系方式,充分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三)拓宽公开渠道。积极整合单位门户网站、办文窗口、公告栏和新闻媒体等公开平台,重点推行自然资源政务网上公开,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完善门户网站栏目,认真做好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发布自然资源政府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络途径高效地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整合发布动态资讯、业务公告、办事指南等栏目,同时积极推动“揭阳自然资源”公众号建设,2020年全年共发布114条信息,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揭阳市自然资源工作有关政策与动态的了解,更好地帮助群众办理业务提供指引。做好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对接,派驻办事窗口,完善办事指南,认真做好网上申请和审批受理,强化效能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对接,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答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提出的依申请的事项。积极推广数字地理成果的应用,促进数字地理信息资料共建共享,为社会各界提供现势性强的地理信息。

  (四)突出公开重点。细化征地信息公开专栏下级目录,全年共分类发布征地批准信息26条、征地公告信息7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信息16条、一书四方案(一书三方案)信息23条等,使征地信息发布更加准确、全面、规范。规范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征地报批前进行征地预公告,明确征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征地范围和征地听证等内容。农地转用和征收手续经省批准后,报市政府依法履行征地公告,依法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以公告形式向被征地农民告知。

  (五)维护信息安全。坚持将自然资源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安全,防止涉密事件发生。坚持把网络安全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严格执行我局网络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机房出入管理、数据及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门户网站的信息、日常的更新落实专人跟进负责,保证门户网站安全,更好地服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0

  13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7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630547.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1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1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有待加强;二是宣传队伍人才缺乏。以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队伍建设,通过选优配强技术队伍,组织政策学习、业务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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