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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实施《揭阳临空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8-31 09:2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2022年8月26日,《揭阳临空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揭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31日

  第一章 总则

  一、规划目的

  为促进揭阳城市高质量发展和推动高水平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科学指导临空产业区的有序开发建设,更好地引导各项土地利用,加强规划和建设管理,特编制《揭阳临空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区域位于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与登岗镇,北至枫江,南至砲浮路,西至榕江,东至汕梅高速,规划研究范围为4980.92公顷,详细规划范围为1805.21公顷。

  第二章 定位、规模与结构

  一、规划定位

  规划以提升产业发展能级,促进航空产业集聚发展为重点,塑造区域临空产业高地,着力打造集“临空服务、临空物流、电子信息、航空制造、智能家居”五大功能于一体的“粤东国际枢纽、潮汕临空产业高地”。

  二、发展规模

  规划研究范围为4980.92公顷,建设用地规模为2742.2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657.70公顷。总人口规模控制为15.3万人。

  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以揭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最终批复为准。

  三、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两心、两带、四片”的空间结构。

  第三章 土地利用及建筑控制

  一、用地布局

本次规划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年)为依据,按照总体功能布局安排土地用途,原则上使用二级类和三级类。

序号

用地代码

类别名称

面积

(hm²)

比例

(%)

非建设用地

205.18

11.37%

1

01

耕地(01)

34.64

1.92%

其中

水田(0101)

28.77

1.59%

水浇地(0102)

5.87

0.33%

2

02

园地(02)

34.64

1.92%

其中

果园(0201)

28.77

1.59%

其他园地(0204)

5.87

0.33%

3

03

林地(03)

66.24

3.67%

其中

乔木林地(0301)

35.75

1.98%

竹林地(0302)

30.48

1.69%

4

04

草地(04)

7.03

0.39%

其中

其他草地(0403)

7.03

0.39%

5

17

陆地水域(17)

62.65

3.47%

其中

河流水面(1701)

41.40

2.29%

坑塘水面(1704)

10.98

0.61%

沟渠(1705)

10.27

0.57%

建设用地

1600.03

88.63%

6

0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1.74

0.10%

其中

乡村道路用地

1.74

0.10%

7

07

居住用地(07)

377.79

20.93%

其中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176.11

9.76%

农村宅基地(0703)

163.75

9.07%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0.34

0.02%

商住用地(0705)

37.59

2.08%

8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64.82

3.59%

其中

机关团体用地(0801)

6.44

0.36%

图书与展览用地(080301)

0.29

0.02%

文化用地(0803)

3.10

0.17%

高等教育用地(080401)

9.83

0.54%

中小学用地(080403)

27.72

1.54%

幼儿园用地(080404)

3.99

0.22%

体育用地(0805)

3.67

0.20%

医疗卫生用地(0806)

7.62

0.42%

社会福利用地(0807)

2.17

0.12%

9

09

商业服务业用地(09)

139.45

7.73%

其中

商业用地(0901)

101.80

5.6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

1.53

0.08%

商务金融用地(0902)

36.12

2.00%

10

10

工矿用地(10)

318.10

17.62%

其中

一类工业用地(100101)

318.10

17.62%

11

11

仓储用地(11)

128.46

7.12%

其中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1)

123.13

6.82%

储备库用地(1102)

5.32

0.29%

12

12

交通运输用地(12)

372.82

20.65%

其中

公路用地(1202)

2.90

0.16%

机场用地(1203)

3.52

0.20%

城镇道路用地(1207)

359.39

19.91%

交通场站用地(1208)

0.96

0.05%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120802)

3.46

0.19%

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

2.59

0.14%

13

13

公用设施用地(13)

5.57

0.31%

其中

排水用地(1302)

0.70

0.04%

 供电用地(1303)

2.40

0.13%

环卫用地(1309)

0.43

0.02%

消防用地(1310)

2.04

0.11%

14

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89.57

10.50%

其中

 公园绿地(1401)

82.26

4.56%

防护绿地(1402)

104.70

5.80%

广场用地(1403)

2.61

0.14%

15

15

特殊用地(15)

1.70

0.09%

其中

宗教用地(1503)

0.30

0.02%

文物古迹用地(1504)

0.40

0.02%

殡葬用地(1506)

0.72

0.04%

其他特殊用地(1507)

0.29

0.02%

合计

1805.21

100.00%

  二、地块划分及地块编码

  地块编码采用三级编码方式,采用“规划管理单元代码+细分单元代码+地块代码”三级编码办法进行划分,将规划区划分为13个规划管理单元。

  三、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土地开发建设及城市规划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控制性指标执行。各项指标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规定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基础设施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定。指导性指标包括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要求和其他环境要求。

  第四章 控制线规划

  结合本规划实际需要,划定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和城市红线,对各项建设实施控制。规划区域内城市大型公园绿地等划入绿线范围,排洪渠、水库及其岸线一定范围陆域地区等划入蓝线范围,重大市政、交通、公用设施划入黄线范围,历史文保单位纳入紫线范围,规划区域内的高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的道路控制线(含立交用地)纳入红线范围,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控制,其变更必须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符合相关法规、规范控制要求。

  第五章 道路交通规划

  一、交通枢纽

  规划预留高铁线1条,预留高铁站1座。引入广河客专联络线(河源经揭阳至潮州铁路),设计时速350千米/小时,线路沿机场路布设,在机场南侧规划高铁站1座。

  规划引入城际线路3条,设置城际站点3座。引入机场至揭阳站城际铁路、机场至潮州城际铁路、机场至汕头城际铁路,设计时速160千米/小时,在规划范围设站3座,分别为砲台站(高架)、机场T1站(地下)、机场T2站(地下预留)。

  建设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预留第二航站楼和第二跑道建设条件,按照集约化方式预留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条件(航站楼、城际站、梅汕客专高铁站、广河客专联络线高铁站、机场交通集散中心等)。

  二、道路网络

  规划形成高速公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的四级道路体系。

  (1) 高速公路

  规划“一横一纵”高速公路,总里程15.5千米,双向4-6车道,设计速度100-120千米/小时。

  (2) 城市主干路

  构建“三横四纵”的主干路路网结构。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36-70米,设计时速为40-80千米/小时。

  (3) 城市次干路

  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20-36米,设计时速为30-40千米/小时。

  (4) 城市支路

  道路红线宽度12~20米,设计时速为20-30千米/小时,道路总长43.3千米,道路网密度2.50千米/平方千米。

  三、常规公交

  本次规划设置5处公交场站。

  四、社会停车场

  规划16处社会公停车场。

  第六章 竖向工程规划

  规划道路最大纵坡按4.0%控制,道路最小纵坡按0.3%控制。

  场地竖向规划根据地块建设需求和地块周边道路标高确定,各地块标高按高于周边道路20~40cm设计,以利于场地的排水;场地竖向规划坡度控制在0.30%~4.00%范围内,满足场地内建设需要。

  第七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按照“市级—片区级—社区(邻里)级”三级公共服务体系进行配置。

  1个市级医院:依托揭阳潮汕国际机场的优越区位,规划市级医院。

  2个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规划2个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规划砲台、登岗镇两个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

  9个社区级中心(邻里中心):打造2个15分钟步行生活圈,服务人口5-10万人服务半径800-1000m,打造7个10分钟步行生活圈,服务人口1.5-2.5 万人,服务半径约500m,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公园、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站场、社区慢行道、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物业管理用房、公交站点、小型垃圾收集直运站、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场所等设施配置。

  第八章 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构建“一芯一带四廊多脉多点”的网络状绿地系统结构,突显极具岭南风情的“田、村、水、城”景观格局。规划2个综合性公园,5个主题性公园和若干个社区公园。

  规划区域的绿地系统分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广场用地,总面积为189.06公顷,占规划区域城市建设用地的10.51%,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12.4m²。

  第九章 市政设施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新建1座空港水厂,水厂供水规模为12.5万立方米/日。

  二、污水工程规划:

  规划建设2座污水提升泵站,一座位于机场北路与G206交叉口,规模1.2 万m³/d;另一座位于砲浮路与G206交叉口,规模7.3万m³/d。规划保留砲浮路现状污水泵站。

  三、雨水工程规划:

  规划区雨水管道以分散出流,就近排放的原则进行设计,雨水管渠分散就近排入水体。雨水管管径d800~d1650。

  四、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新增110千伏方坑站、110千伏小洋站、110千伏机场站。

  五、通信工程规划:

  规划通信共建综合汇聚机房3处。

  六、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随区域建设同步敷设De200~De355中压天然气管,与城市供气管网连成中压燃气主干管网。

  七、环卫工程规划:

  规划中型垃圾转运站2座。

  第十章 综合防灾规划:

  规划构建以各级应急避难场所为节点,应急交通系统为网络,形成“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综合防灾空间结构。规划中心应急避护场所2处、一级普通消防站3处。

  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规划

  本区内的河流、河涌水系执行《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 号)的Ⅲ类标准。根据《揭阳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规划范围内整体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

  附:主要规划图纸

  1 区域位置图

  2 功能结构图

  3 土地利用规划图

  4 开发强度控制图

  5 建筑高度控制图

  6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7 绿地系统规划图

  8 综合交通系统规划图

  9 城市绿线规划控制图

  10 城市蓝线规划控制图

  11 城市黄线规划控制图

  12 城市紫线规划控制图

  13 城市红线规划控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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