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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实施《揭阳市榕城核心区东片区、仙梅片区(MY-22、23单元)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潮东单元近期地块)》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6-13 10:5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揭阳市严格落实控规单元规范土地征收整合储备工作实施办法》(揭府办〔2018〕68号)等规定, 《揭阳市榕城核心区东片区、仙梅片区(MY-22、23单元)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潮东单元近期地块)》已按程序经揭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现公布实施。

  附件:揭阳市榕城核心区东片区、仙梅片区(MY-22、23单元)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后公告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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