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自然资源工作全过程,强化法治宣传,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抓好自然资源普法、立法和执法等各项工作,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在全系统走深走实。局党组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并迅速组织召开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传达中央、省、市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作出工作布置。制订印发《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在前作表率的具体方案》,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重心,全局上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自然资源各项工作。
(二)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法治现代化引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四大方面战略部署,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巍巍巨轮乘风破浪、行稳致远注入了强大法治动力。自然资源部门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门,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报告提出的战略部署和任务,围绕省、市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对自然资源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紧扣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细化深化实化工作思路举措,继续保持昂扬的干劲,切实抓好抓实我市自然资源各项工作任务,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把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扎实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活动。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知识,不断强化法治理念。编制印发《揭阳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制订实施2022年度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普法计划,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统筹。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实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核心内容,认真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自然资源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保证法治宣传正确方向,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自然资源工作全过程,突出党的领导,站稳人民立场,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治理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局党组紧紧围绕市委部署抓落实,并对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计划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在法治建设中加强领导、把准方向。调整充实法治机构专业人才,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把维护好、落实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海洋预警监测、不动产登记和信访等工作,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法治理念,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使空间布局更加优化,耕地保护更加扎实,民生服务更加优质,项目保障更加精准,用地用海用矿等要素支撑更加有力。
三、主要负责同志履职尽责,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
局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推进工作,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统筹落实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各项措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以党组集体领导为依托,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规划、队伍建设、制度改革等重大事项,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依法推动市级行政职权下放,充分发挥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积极作用。坚持并带头落实“依法办事、高效服务、廉洁奉公”的工作理念,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谋划、亲自协调、亲自推动、亲抓落实。
(二)依法依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守法律底线,确保决策合法。主持研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工作制度,“三重一大”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带头坚持局务会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供地方案报批、工程规划许可、资金使用、项目采购等重要业务事项提交局务会审议,坚持阳光决策,科学决策。法制机构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决策,重大法律问题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
(三)主动接受监督。将依法办事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经常性提醒督促,推动各地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依法明确职能定位,明晰权力行使的法律边界,强化审批与监管互动。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落实局领导出庭应诉,指导依法办理案件。高度重视执法监督,主持研究完善执法巡查机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高度重视信息公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报送工作,并指导利用门户网站及“揭阳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自然资源政府信息,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四)带头学法普法。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部署研究编制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局务会法规政策学习制度,推动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海洋日等重大时间节点,亲自参加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通过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全面发力,构建自然资源的普法大格局。
四、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认真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围绕2022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放在自然资源工作全局中进行统筹谋划,以提升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按 “应放尽放,能放则放”原则,研究优化揭阳高新区(空港经济区)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机制,组织做好有关业务划转工作。依法以委托形式赋予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行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自然资源行政职权10项。
(二)推进优化政务服务。坚持“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法治手段推动自然资源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聚焦市委“三个最”目标,建立健全“一把手”走流程常态化机制,并在落细落实5批48条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基础上,推出2批13条优化政务服务措施。采取“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推行承诺制、豁免清单、并联审批等制度,从规划、征地、供地、用海、建设、登记全链条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深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完成不动产数据整合和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一体化建设,办理登记68219 宗,完成“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总宗数203万宗,颁发 “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1271宗,颁发全省第一本海域使用权及构(建)筑物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区被评为全市政务服务系统2022年度窗口服务文明集体。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局机关、直属分局参加学法考试24人参加省政府统一的行政人员综合法律执法考试,申领、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171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外聘法律顾问2人、全年共提供各类法律服务60余件。依照市行政复议集中处理制度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局领导到榕城区法院出庭应诉,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等行政诉讼案件13宗、行政复议案件14宗。以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全面提高全系统学法用法意识,对照整治内容系统查摆问题,及时发现工作薄弱环节,不断完善依法执法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牵头起草《揭阳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经依法开展立法调研、公开征求意见、论证、协调等起草工作,于2022年10月9日将《揭阳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等相关资料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查。依法牵头成立揭阳古城保护委员会,并印发揭阳古城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加强地图市场监管,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印发《揭阳市地图市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审查及规范性文件等内部管理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的通知》《关于贯彻实施〈揭阳市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工作指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立足贯彻落实《揭阳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聚焦2022年揭阳市自然资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治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分层分类分众开展广泛的法治宣传,重点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保护、海洋资源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国家版图意识等宣传教育,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出台法律法规,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学习宣传贯彻《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7月19日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视频培训。按省、市部署要求,以《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出台为契机,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以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主题,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形成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掌握和运用。2022年10月,被省自然资源厅授予“广东省自然资源系统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
(二)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积极开展《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解读。在局党组会、局务会上传达、学习,全面准确把握《信访工作条例》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升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水平。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为契机,在全系统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推动解决突出矛盾问题。
六、切实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多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科学统筹、多措并举,把法治政府建设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与自然资源工作一体谋划、整体推动,以依法行政、高效服务为主基调、总要求,全面贯彻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一)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1.突出规划引领作用,空间布局更加优化。紧扣揭阳发展定位,强化全市“一盘棋”统筹,科学谋划资源要素,优化空间总体布局。科学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三区三线”试划典型做法受到部、省厅肯定。加快编制空间规划,形成《揭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1+1+13”(1本规划文本、1套图集、13个专题)初步成果,加强指导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有力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完成《揭阳市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18-2035年)》《揭阳市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25)》《新建揭阳至惠来铁路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深化《揭阳市区客运场站专项规划》《粤东城际铁路揭阳段线路TOD总体策划与站点周边地区综合开发规划》;依法成立揭阳古城保护委员会,修编新一轮《揭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依法推进榕江新城、临空产业区、临港片区和榕城核心区东片区、仙梅片区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优化提升村庄规划,指导各县(市、区)在完成全市村庄规划分类、明确村庄规划需求的基础上,开展优化提升分片对口服务。强化建设用地保障,完成规模配置项目42个规模10092亩,保障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建设。
2.树牢粮食安全理念,耕地保护更加扎实。始终牢记粮食安全这一“国之大者”,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粮食安全底线。大力推进垦造水田,形成指标9469亩,全面完成水田承诺兑现任务,占补平衡使用806亩,全市节余水田指标1680亩。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全年使用市级耕地指标1267亩、水田规模806亩、粮食产能127万公斤,保障全市28宗重点项目建设;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按照“四个优先”原则,全力推动耕地恢复开垦工作。组织做好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扎实推进生态修复,做好矿山石场复绿工作,已完成复绿面积80.06亩。完成空港经济区砲台镇南潮湿地公园海岸线1.301公里生态修复项目市级验收,完成惠来县海岸带5.5公里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客鸟尾、排角湾)项目县级初验。推进全域整治试点,完成国家和省试点实施方案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3.做好挖潜盘活文章,要素支撑更加有力。通过深挖资源潜力,积极盘活存量,做精做优增量,进一步强化土地要素利用支撑作用。一是强化土地供应,全市共供应地块101宗6143.13亩,其中出让47宗2931.84亩,划拨54宗3211.29亩。二是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去库存”,完成省下达任务。三是做好征收储备和用地报批,全市共批准用地10147.10亩,其中农用地面积9091.57亩,贡献耕地占用税收入2.02亿元;在批用地面积4993.75亩,其中农用地面积4804.78亩,批后可贡献耕地占用税收入0.84亿元;完成批而未征处置1416.22亩;办理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审批2批次面积48.38亩,解决173户农民住房需求。做好“三旧”改造,全市累计正在实施改造项目共43宗面积2269.21亩;今年来,新增实施改造项目5宗面积1507.71亩,占省下达任务150.77%;完成改造项目7宗面积1515.62亩,占省下达任务216.52%。成立市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领导小组,落实各地试点打造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项目,研究制订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完善地价体系,有序开展市区2022年标定地价、地价动态监测、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及林地定级工作,促进土地要素资源在城乡之间有序流转。
4.坚持节约集约利用,项目保障更加精准。围绕“三贡献一高一强”招商选资标准,成立服务重大项目审批工作专班,加快推进并联审批工作,全方位开展“保姆式”服务,为重点项目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用地用海用矿保障。一是强化用地保障。加快推进广东揭阳520万方原油商业储备库建设工程(库区工程)项目、潮汕环线高速公路潮汕联络线延长线(京灶大桥)工程、广东能源揭阳大南海天然气热电联产建设项目、新建铁路汕尾至汕头铁路建设项目、汕汕高铁惠来站站前停车场工程(一期)、中央储备粮揭阳直属库项目等一大批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工作,共批准用地10147.10亩,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15个。二是强化用海服务。靠前服务广东揭阳520万方原油商业储备库建设工程配套码头工程、国电投海上风电、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液化、LPG等码头项目用海工作,共获批用海项目6宗,用海面积1035.8742公顷。启动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强化用矿保障。成功出让全市首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惠来县靖海湾东南侧海域矿区海域面积2.22平方千米,可采量3009.65万立方米,出让金额18.62亿元。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获得省批复。推进采石场规模化出让工作,完成揭东区大纱帽矿区、普宁市石碑山矿区出让挂牌,加强建筑石料供应。
5.坚持人民至上导向,民生服务更加优质。在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同时,坚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办好群众问题诉求65条,办理群众反映自然资源类信访290件,办理率100%。完成中央交办的26件信访积案化解任务,完成省厅交办11件重复信访化解。做好灾害防治。建成揭阳市惠来海洋观测站并投入使用。完成全市28处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133处中小型隐患点的综合治理。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海洋灾害管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现全市零伤亡和零财产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强化执法监管力度,整治违法更加严厉。坚决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管理“严起来”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强化执法监管、强力推进整治,有力打击违法用地用矿行为,规范用海监管。狠抓违法用地整治。强力推进2022年卫片违法图斑整治,全市累计整改违法用地1733宗,面积3839.99亩(耕地1247.05亩),耕地违占比例降至8.32%。全力推进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攻坚行动,整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90宗。抓好矿产资源整治。严厉打击违法采矿行为,先后移送公安侦办线索 11 条,移交属地办理线索9条,督促各地政府开展自查报告、落实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规范开发利用秩序。强化海域海岛管理。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推进国电投前詹码头、惠来电厂等2个已确权未完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生态评估工作,生态评估报告全省率先获评审通过。开展新修测海岸线向陆一侧与原有海岸线向海一侧之间区域图斑核实,进度全省前列。核查整改惠来县海域使用疑点疑区7宗,有效遏制用海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海岛日常巡查监视监测,加快打造惠来县石碑山角国家领海基点保护和教育基地建设。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耕地保护尤其进出平衡工作亟待加强。全市具备耕地恢复潜力的优质地块较少、恢复成本较高,耕地开垦恢复推进难度大,部分田块缺乏种植管护,撂荒造成耕地“流出”,种植结构改变增加了耕地“进出平衡”压力。
2.违法用地尤其是乱占耕地建设屡禁不止。基层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巡查制止违法建设不及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屡禁不止。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和全面部署,统筹推进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工作。
2.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三个最”目标,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在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改革和不动产登记业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出台更多优化政务服务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3.切实抓牢耕地保护。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力度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加快推进垦造水田项目,严格落实“进出平衡”,统筹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审批指导,切实抓牢耕地保护。
4.着力强化执法监管。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采取“长牙齿”的强硬措施,铁腕整治违法违规用地、用海、用矿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有效遏制新增违法行为。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督促指导镇街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加强政策学习,推动基层提升执法水平。
5.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制订普法年度计划,创新普法手段,丰富普法内容,推进普法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加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