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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26 17:3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自然资源工作全过程,强化法治教育,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抓好自然资源普法、立法和执法等各项工作,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把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扎实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活动。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在全系统走深走实。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知识,不断强化法治理念。组织起草《揭阳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印发2021年度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普法计划,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统筹。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依托“三会一课”加强全体党员常态化法治学习,开展“6.25土地日最美祝福献给党”庆祝建党100周年等一系列活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党的建设有机融合、同步推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市局各科室、各单位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实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核心内容,认真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自然资源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保证法治宣传正确方向,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自然资源工作全过程,突出党的领导,站稳人民立场,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治理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局党组紧紧围绕市委的部署抓落实,并对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计划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在法治建设中加强领导把准方向。调整充实法治机构专业人才,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把维护好、落实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海洋灾害动态监测、不动产登记和信访等工作,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落实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办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规划单元管控、绿色矿山建设、海岸带生态修复等自然资源系统工程,落实法治理念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完善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全流程优化重点项目服务,全链条遏制违法违规用地,依法提供用地用海用矿等自然资源要素支撑。

  二、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组织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把法治建设放在自然资源工作全局中进行统筹谋划,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为重点,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多规合一”“多证合一”“多门合一”“多测合一”“多审合一”全面推开,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核审批、用地清单制、承诺制等改革措施。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新开发小区登记 “交房即领证”,抵押登记网上提交、网上审批、网上发放电子证照。2021年依法以委托形式赋予粤东新城行使建设用地更改用途审核、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等自然资源行政职权6项。

  (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坚持“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法治手段推动自然资源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编印《自然资源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文件汇编》,收集政策文件22类172个,系统梳理产业用地、用海、用矿等政策文件,并向企业解读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加强政企沟通,助推产业发展。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两批15条,累计出台优化营商环境5批48条,基本涵盖用地、用海、用矿,以及规划、建设、登记等自然资源方方面面,在法律构架内落细落实各项措施,服务市场主体,促进招商引资。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局机关、直属分局参加学法考试345人、参加省政府统一的行政人员综合法律执法考试,申办行政执法证33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外聘法律顾问2人、全年共提供各类法律服务30余次。依照市行政复议集中处理制度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局领导到榕城区法院出庭应诉,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行政许可、信息公开等行政诉讼案件17宗、行政复议案件5宗。针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反映的问题,在局机关、直属分局中全面开展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四)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牵头起草《揭阳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依法广泛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积极组织协调沟通,有序推进条例起草工作。出台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巡查、临时用地管理、市区镇街自然资源管理职责若干事项等制度性文件,规范新形势下各级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研究起草粤东新城土地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加快理顺粤东新城土地和规划管理体制机制,助推滨海新城建设。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教育贯穿于自然资源日常工作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印发《2021年度集中开展自然资源主题宣传活动方案》,以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宣传为重点内容,在全市统筹组织开展“地球日”“防灾减灾日”“海洋日”“土地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据统计,在2021年“地球日”“土地日”宣传日活动期间,全市共发送宣传公益短信545万余条,张贴标语(海报)8000多条(幅),发放宣传资料9000多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用地用海用矿的自觉性。

  三、学习宣传贯彻新出台法律法规,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举办《行政处罚法》专题辅导讲座,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培训,重点掌握新行政处罚法“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行政处罚实施权向基层延伸等新规定,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行政处罚法》纳入法治宣传的重点内容,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加强执法监督,深入基层、以案说法,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动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公正执法。加强协调协作,加快推动各级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案件互移、案件通报,杜绝以罚代刑,实现无缝对接。加强立法衔接,在《揭阳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过程中,对行政处罚认真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条款论证工作,规范地方法规设定行政处罚权的条款起草,推进科学立法。

  (二)学习宣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局务会、专题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依法决策理念。重点把握好自然资源部门在政府决策中作为决策承办单位的职责要求,并对照重大行政决策五个方面内容,梳理自然资源领域应当纳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及程序,推动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揭阳市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8-2025)》等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办理。

  (三)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重点学习宣传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以及与自然资源领域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法》。以视频形式举办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林杰坤律师进行专门辅导,并以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全面掌握民法典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重点掌握物权等方面规定。以市局科室、县(市、区)局为单位,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参加部、省视频培训班,订购分发法律释义书籍,与自然资源部有关条例的亮点解读结合起来,推动全系统迅速掌握新法要点,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切实加强土地管理。举办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邀请广东榕江律师事务所李伟东律师系统解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推动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新《安全生产法》新理念、新内容并抓好落实,提高自然资源安全法治水平。

  四、主要负责同志履职尽责,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

  局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推进工作,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统筹落实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各项措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以党组集体领导为依托,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规划、队伍建设、制度改革等重大事项,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主持梳理规范权责清单,依法推动市级行政职权下放,充分发挥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积极作用。坚持并带头落实“依法办事、高效服务、廉洁奉公”的工作理念,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谋划、亲自协调、亲自推动、亲抓落实。

  (二)依法依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守法律底线,确保决策合法。主持研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清单制度,“三重一大”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带头坚持局务会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供地方案报批、工程规划许可、资金使用、项目采购等重要业务事项提交局务会审议,坚持阳光决策,确保科学决策。法制机构参与日常行政决策全过程,重大法律问题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

  (三)主动接受监督。将依法办事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经常性提醒督促,推动各地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依法明确职能定位,明晰权力行使的法律边界,强化审批与监管互动。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落实局领导出庭应诉,亲自听取案件办理情况,亲自指导依法办理案件。高度重视执法监督,主持研究完善执法巡查机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高度重视信息公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工作,并指导利用门户网站及“揭阳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自然资源政府信息,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四)带头学法普法。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主持研究建立普法任务目录清单,主导局务会法规政策学习制度,在全系统推动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全国土地日、海洋日等重大时间节点,亲自参加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通过普法宣传“线上线下”全面发力,构建自然资源的普法大格局。

  五、切实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多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科学统筹、多措并举,把法治政府建设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与自然资源工作一体谋划、整体推动,以依法行政、高效服务为主基调、总要求,全面贯彻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一)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1.坚持规划先行,优化空间布局。紧扣揭阳发展定位,强化全市“一盘棋”统筹,优化空间总体布局,在法定规划上为要素保障提供合法支撑。高效编制空间规划,初步形成全市国土空间“一张图”,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第二轮试划工作,区域规划方案初步完成,编制形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1+13”初步成果,有效化解长期以来用地规模不匹配的尖锐矛盾。加强海岸线修测成果和海洋生态红线调整衔接,统筹划定海洋“两空间内部一红线”工作。优化提升村庄规划,推进省第一批试点3个镇28个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并结合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同步推进空港经济区砲台镇砲台社区等8个社区规划优化工作。科学编制专项规划,揭阳市自然资源、海洋经济发展、新型城镇化和基础测绘等4个“十四五”规划获批准实施,并完成新一轮《揭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揭阳市区停车场专项规划》、《揭阳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初步成果。

  2.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强化耕地保护工作,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守好生态本色。大力推进垦造水田,全市上一轮垦造水田近万亩全部完工,完成水稻种植并形成水田指标。揭阳市揭东区埔田镇长岭村垦造水田项目获评为广东省首届垦造水田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订揭阳市耕地储备指标统筹使用实施方案,建立市级耕地储备指标库,保障重点项目和重大平台项目用地报批耕地指标需求。强化生态修复,实施惠来县海岸带保护修复项目,并推进石碑山角领海基点主题公园建设,打造全国性领海教育基地。空港经济区砲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获批全国试点,普宁市赤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获批省级试点。巩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成果,推进矿山复绿工作,加快绿色矿山建设。

  3.坚持保障为要,强化要素支撑。围绕“三贡献一高一强”招商选资标准,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以重点项目、主导产业为重点,依法提供土地、海洋和矿产等要素支撑。用地方面,积极服务中石油520万方原油商业储备库、潮汕环线(京灶大桥)项目、中石油炼化一体化项目、中石油LNG、海上风电、揭阳港大南海公共码头、粤东城际等重点项目建设。有序开展城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以及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更新工作,促进土地要素资源在城乡有序流转。稳妥推进旧村庄改造、“工改工”项目、村镇工业区集聚区升级改造,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用海方面,积极推进用海审核审批标准化建设,审查报批用海项目6宗,国电投神泉一海上风电项目、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扩建项目等重点项目获省政府用海批准,揭阳港大南海东岸公共进港航道工程用海续期、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海洋放流管工程获市用海批准。用矿方面,加快新一轮揭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加强建筑石料供应,优先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4.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法监管。坚决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管理“严起来”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守耕地红线,强力快速推进整改。在全省率先完成历年例行督察存量问题的整改,扎实推进2021年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国家海洋专项督察等工作有序推进。强力整治违法用地。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采取“长牙齿”的强硬措施,狠抓2020年度和2021年月度违法图斑整改,实现违占耕地比例连续三年下降。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违建专项行动,有效巩固整治成果。开展养殖用海现状调查工作,认真落实海域协管员制度,核查整改海域使用疑点疑区图斑,开展“沙滩共享”专项清理行动,强化海域海岛监督。

  5.坚持以民为本,积极服务民生。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从根本上化解涉土矛盾,信访总量比去年减少23%(办结率100%),“急难愁盼我来办”信访平台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全部按时答复。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隐患专业监测三批32处、大型及以上隐患点28处,治理中小型隐患点96处。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全市在册测绘企业12家资质复审换证的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清理整顿并规范地图市场秩序。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推行“不见面”审批、“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抵押登记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审批,市区办理不动产登记超4万宗,“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基本完成并陆续开展颁证工作,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全省营商环境考评中得到肯定,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荣获2021年度“文明标杆服务区流程优化奖”。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协作机制尚不完善。与土地管理共同责任部门等单位之间联系不够紧密,缺乏更加及时高效信息共享、沟通和联动机制,难以形成更加有效的合力推进工作,高效服务、严格管理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

  2.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与先进地区先进行业相比,一些同志存在改革创新精神不足问题,有的科室(单位)满足于照本宣科被动执行上级政策文件,未能结合地方实际积极主动研究制订具体的操作办法。

  3.基层监管仍较薄弱。主要是一些农村干部、单位业主和个人依法用地用矿意识淡薄,以侥幸心理直接挑战法律的底线。而基层依法管地管矿责任落实不到位,尤其是一线执法监管未及时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和全面部署,统筹推进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工作。

  2.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放管服”部署要求,全面完成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职责分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全面优化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服务产业发展。

  3.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停车场管理制度,改善我市停车状况,提升城市品质。完善粤东新城土地规划管理体系,促进粤东新城的建设和发展。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4.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加强业务指导监督,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纠纷的主渠道作用,有效减少引发行政争议行为。畅通信访渠道,加快历史积案处理,化解涉土矛盾纠纷。

  5.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制订普法年度计划,创新普法手段,丰富普法内容,推进普法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加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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