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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19 09:5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市局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粤府令第27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法规〔2023〕25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市局各有关科室根据自身职责和市级自然资源部门行政检查权限,积极配合省厅行政检查工作,并结合揭阳市的实际情况,扎实有序推进检查工作,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检查事项

  (一)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监督检查

  1.检查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公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

  2.责任科室:生态科。

  3.检查时间:2023年6-12月。

  4.检查对象:行政相对人。

  5.检查方式:采取业内核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6.检查范围及要求:按照随机选取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受检项目的要求,对被抽查的土地复垦义务开展土地复垦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测绘质量监督管理

  1.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东省测绘条例》《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等。

  2.责任科室:测绘科。

  3.检查时间:2023年4-10月。

  4.检查对象:行政相对人。

  5.检查方式: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方式。

  6.检查范围及要求:经随机抽查的广东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对抽查单位测绘成果质量、测绘资质条件和地图市场等监督检查。

  (三)地理信息安全监管

  1.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

  2.责任科室:测绘科。

  3.检查时间:2023年4月-11月。

  4.检查对象:行政相对人。

  5.检查方式:采取日常检查、现场检查方式。

  6.检查范围及要求: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的申请,主要核实是否符合涉密数据管理相关规定。

  (四)海域使用权监督管理

  1.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2.责任科室:海域科。

  3.检查时间:2023年4月-10月。

  4.检查对象:行政相对人。

  5.检查方式: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方式。

  6.检查范围及要求:随机抽查揭阳市市管项目海域使用情况,对抽查单位依法用海情况进行行政检查。

  (五)地质勘查活动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监督检查

  1.检查依据:《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2.责任科室:矿管科。

  3.检查时间:2023年4月-11月。

  4.检查对象:地质勘查单位和行政相对人。

  5.检查方式:采取业内核查、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6.检查范围及要求:按照随机选取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受检项目的要求,对被抽查的地质勘查单位开展地质勘查活动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情况监督检查。

  (六)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检查

  1.检查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

  2.责任科室:生态科。

  3.检查时间:全年。

  4.检查对象:行政相对人。

  5.检查方式: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方式。

  6.检查范围及要求:随机抽查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并将检查情况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检查事项责任科室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拟定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检查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倒排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检查工作,各县(市、区)部门要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规范检查行为。实施行政检查应当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规定制作行政检查登记表、现场检查记录或者现场检查笔录等文书,并做好文书、证据等归档工作。现场检查应当遵守《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有关规定。检查结果需要录入“互联网+监管”等系统的,责任科室应按要求及时录入及公布。使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行政检查的,遵照有关要求执行。

  (三)依法保障权益。实施行政检查工程中应当平等对待检查对象,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活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采取超越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检查手段和方式,充分保障行政检查对象的合法、正当权益。

  (四)强化风险防控。行政检查应当对实施检查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依法妥善处理,需依《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法制审核。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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