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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抓紧开工建设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05-20 16:0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建设单位和个人:

建设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开工建设的,请抓紧组织开工建设。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十一条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特此通知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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