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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揭阳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分章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城乡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5-04-0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关于启用揭阳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分章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相关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意见》揭府[2014]65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4年12月9日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行政职权委托授权书,现决定启用揭阳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分章[揭阳市城乡规划局(2)]供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使用。
    特此通知。
    揭阳市城乡规划局(2)印模(省略)
 
揭阳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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