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将广东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揭阳港榕江港区地都作业区国鑫货运码头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来电、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提出意见或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8日。
受理单位: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国源路119号
邮 编:522000
联 系 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663-8255822,邮箱:gdjyhyk@163.com
附件:揭阳港榕江港区地都作业区国鑫货运码头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