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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揭阳神泉示范性渔港气象潮位观测站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公示
来源: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3-2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7〕62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惠来县渔业发展公司委托广东海启星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体)编制的《揭阳神泉示范性渔港气象潮位观测站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书信、传真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国源路119号

  邮    编:522000

  联 系 人:文志鹏

  联系电话/传真:0663-8255822,邮箱:gdjyhyk@163.com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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