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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意见
来源:揭阳市城乡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8-01-29 11:5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2017年11月29日,第二届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对《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年)》、《揭阳副中心(惠来)城市规划》、《揭西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榕城区中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设计及控规调整和专业委员会第七次、八次会议初审意见以及地块规划条件确定及控规修改等事项进行审议。会议分别听取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揭阳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上海同大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市城乡规划局对审议内容的汇报。会议对审议事项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审议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决定:榕城区中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设计及控规调整事项中“回迁安置区”部分审议通过,临近进贤门楼的商业地块(地块二)和东风河旁边的居住地块(地块一),须做进一步研究论证,充分考虑古城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严格控制规划指标;其他事项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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