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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揭阳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揭市自然资函〔2023〕464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21 17:3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揭阳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苏小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工改工”改造相关优惠性政策的工作建议收悉,经综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税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工改工”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也是当前我市旧改工作的主攻方向。市政府高度重视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已出台多项措施支持和推动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为尽快制订形成“工改工”优惠政策文件,支光南市长亲自领办您的建议,亲自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多次听取汇报。我局也多次组织市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等单位对“工改工”优惠政策进行研究和交流。至目前,拟出台的《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改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完成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具体优惠性措施初步安排如下:

  一、降低“工改工”入库门槛。2009年12月31日前已建设使用,规划用途为工业,且确需实施升级改造的现状工业用地,可按规定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入库范围,不受上盖物占地比例限制。

  二、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配套设施。“工改工”项目改造后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2.0,宗地内允许配建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15%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引入符合我市优先或重点发展产业及新兴产业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最高可按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配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独立占地建设的,同一土地使用权人相邻多宗国有工业用地可统一规划布局、适度集中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

  三、出让地价相比现有规定更加优惠。

  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将年度实施计划和改造方案审批权限调整由各行政区人民政府审批。调整后,将进一步缩减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五、形成多项支持措施。一是支持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二是支持各类主体多形式参与改造。三是支持用地指标和规模,落实省市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的,由市级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其他“工改工”项目涉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结合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筹支持。急需建设且存在建设用地规模缺口的,可申请市级预留规模。四是支持整体连片改造。在符合规划、权属清晰、双方自愿、价值相当的前提下,允许“工改工”项目中符合“三旧”标图入库的用地之间,或与其他存量建设用地进行空间位置互换,或通过整合“三地”,实现用地整体连片改造、高效利用。五是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工改工”。六是支持政府补位征收,对于市场主导的拆除重建类“工改工”项目,市场主体已征得规定比例的原权利主体同意,但项目仍难以推进,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无法与所有原权利主体达成搬迁补偿协议的,该市场主体可申请将项目转为由政府主导的方式推进,对经核定的市场主体前期投入费用予以合理补偿。七是支持微改造。在符合消防和房屋安全的要求下,允许工业项目在维持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基础上,采取改建扩建加建、局部拆建、完善公建配套设施等方式实施微改造。八是支持产权登记及分割转让,包括试行预告登记转让,允许工业物业产权按幢、层等固定界线为基本单元(可以独立使用且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办理不动产分割登记等。九是支持区域评估制度。十是支持信任审批。在“工改工”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及“承诺制”信任审批制度,允许在基本条件、关键材料具备,非关键性材料缺少的前提下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

  六、加大财政奖励与税收优惠。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政策文件送审工作,尽快形成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督促各地大力推进“工改工”,保障产业发展空间,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助力揭阳市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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