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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岭镇某某经济联合社有关土地问题的相关情况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18 17:2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相关线索,我局对桂岭镇某某经联社的有关土地问题进行调查。经查,自2012年至2017年,桂岭镇某某经联社未经批准擅自将村集体土地安排给村民厝地103间,并以厝地款、租地款的形式共收取款项1572000元,其中已建成住宅72间,未建31间。

  桂岭镇某某经联社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版)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非法转让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事实,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于2021年7月2日对桂岭镇某某经联社非法转让土地行为进行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版)第七十三条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与公安执法协作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执法发〔2013〕54号)的规定,2021年9月23日我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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