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自然资函〔2020〕529号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揭阳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吴汉鹏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帮助惠来县解决推进项目建设用地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惠来县人民政府及市发展和改革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惠来县是我市今后发展的重要区域,我局将一如既往积极支持惠来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统筹用地指标,为惠来聚焦“一城两园”加快揭阳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打好广东沿海经济带东翼主战场主动仗提供用地保障。
一、我市202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情况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精神,2020年度省预安排我市的指标为1448亩,已安排用于粤东新城先行启动区、临港产业园及惠来县其他土地整备项目1045亩,占我市可用指标的72.17%。
二、可由国家配置计划指标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1号)精神,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在批准用地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包括: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惠来县各项目,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在批准用地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无需占用市级指标。
三、可使用省指标情况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精神,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住房、精准扶贫、环保设施、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非营利性科技设施、非营利性殡葬设施、监教场所等12类民生设施用地使用省指标,不占地方指标。
省下达我市用地计划指标较少,难以满足全市日益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各地上报的项目将按轻重缓急程度报市政府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分配用地计划指标。符合相关条件的,我市将积极争取使用国家指标或省指标,如国道238线普宁交界至惠来惠城段改建工程和城市生活垃圾分分类项目,以及今年已完成用地审批的揭阳理工学院首期用地,已使用2020年度省指标667亩。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