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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律师事务所名称核准后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07-28 11:2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经预核准的律师事务所名称,自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发出《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有效期满,设立人未提交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的,预核准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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