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仲裁委员会是由揭阳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并经广东省司法厅登记设立的,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机构。因工作需要,揭阳仲裁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秘书处秘书长1名,专职承担秘书长相关职责。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揭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
二、岗位职责
(一)服从揭阳仲裁委员会的领导,负责揭阳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领导秘书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主要业务职责有: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等程序性事务;具体收取和管理仲裁费用;仲裁档案的管理;仲裁员的日常管理;联系协调与仲裁工作相关部门的工作,组织仲裁调研、仲裁事务交往和学术交流、仲裁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执行仲裁委员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决定;办理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宣传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拓展案源工作。
(三)《揭阳仲裁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优秀的沟通、学习和逻辑思维能力,勇于开拓,抗压力强;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本科以上学历的法律、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科学技术人才。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2.律师执业满八年的;3.曾任法官、检察官满八年的;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法律、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科学技术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规定有关公职人员不得兼任仲裁员的,依照其规定;其他公职人员兼任仲裁员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从业相关的行政处罚或者法律贸易相关协会及的行业处分的;
(五)年龄35周岁以上。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填写《揭阳仲裁委员会报名表》,并提交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例如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学历、职称证等;报名材料送至揭阳市榕城区黄岐山大道广银大厦13楼1302,并将电子稿发送邮箱至jy_zcw@163.com (主题请注明:揭阳仲裁委员会招聘+姓名)。
报名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五、审核
揭阳仲裁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择优选录秘书长人选。
六、录用及待遇
通过考核确定为录用人员的,与揭阳仲裁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面议,并根据仲裁委员会的发展,逐步完善以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待遇机制。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揭阳市榕城区黄岐山大道广银大厦13楼1302 (邮寄地址同)
联系人:蔡秋珊
电话/传真:0663-8228609
附件:揭阳仲裁委员会报名表
揭阳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