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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关于公开招聘法律助理的公告
来源:市法制局 发布时间:2016-02-29 17:4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关于公开招聘法律助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和《揭阳市加快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市法制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助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法律助理2名。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三、工作职责

根据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的安排,完成法律事务工作。

四、招聘范围

从事法律助理的人员在全市范围内招聘,法律助理工作方式均为全职。

五、应聘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法律专业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

(四)能及时有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六、报名所需材料

(一)揭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招聘法律助理报名表(表格可在揭阳市法制局网站(www.jyfz.gov.cn)下载或到揭阳市机关办公大院2号楼三楼325室领取);

(二)身份证扫描件1份(原件面试时备查);

(三)学历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1份(原件面试时备查);

(四)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七、报名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应将第六项所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公共邮箱。公共邮箱:jyfz625@126.com;现场报名地址:揭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市法制局)(揭阳市机关办公大院2号楼三楼325室)。

八、报名时间

201631起至315日止。 

九、审核方式

由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依照有关规定拟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须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县级综合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并经面试后确认拟受聘人员名单。

十、聘任方式

由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与拟受聘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

十一、工作待遇

参照揭阳市政府雇员待遇,具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林细武,联系电话:0663-8768127

 

 

 

         揭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揭阳市法制局)

         2016229

 

附:揭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招聘法律助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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