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揭阳调查队近日公布统计数据,2023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305元。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粤府令第268号)第三条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日之前6个月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即1304元,且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没有价值较大的资产的,应当认定为经济困难。
即日起,我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1225元/月动态调整为1304元/月,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效能,优化法律援助便民举措,切实维护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和平安揭阳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工作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