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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复核组对揭阳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实地抽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8-18 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强化动态管理,按照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安排,于8月11日联合组织对揭阳市已评定的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3个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候选村开展实地抽查复核。省复核组一行由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吴小洪带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伟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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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复核组检查惠来县前詹镇石峻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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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复核组检查普宁市梅塘镇大东山村)

  省复核组先后抽查了惠来县前詹镇石峻村、普宁市梅塘镇大东山村、揭东区埔田镇牌边村、揭东区曲溪街道云南社区,通过对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复核标准,认真检查各村(社区)的台账内容,实地查看公开栏、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阵地、“六有”“六无”“七个一”落实情况并听取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汇报。复核组就宪法法律宣传,村两委履职情况,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的集中学法活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落实情况,法治阵地的作用发挥,村(社区)规民约的制定、法律明白人的培育工作等开展座谈,详细了解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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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复核组检查揭东区埔田镇牌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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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复核组检查揭东区曲溪街道云南社区)

  省复核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近年来在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结合当前村(社区)创建情况,提了六点指导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创建目的和意义。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将基层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轨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能为了创建而创建。二是要紧跟新时代发展需要,巩固和完善创建成果。要立足于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新要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措施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三是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不断提升创建水平。要逐项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严格负面清单底线,杜绝违纪违规等与创建指导标准不符的情况发生,仔细梳理总结认真完善创建台账资料,继续完善民主法治建设,力争把各项创建工作做实做细。四是要不断拓展法治宣传阵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要善于向民主法治创建先进地区学习先进经验,继续扩大和完善法治宣传基础设施建设,要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把党建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将红色法治文化和优秀的古代法治历史文化融入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当中,要充分挖掘各自的亮点和文化底蕴,紧贴国家法律法规,努力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及时更新法治宣传栏的内容,充分利用LED宣传屏、村广播等宣传渠道定期播放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点。要在村入口处、法治公园增设法治雕塑、法治格言、法治宣传横幅等,将法治宣传元素在全村(社区)的公园、村道、学校周边等公共场所充分体现,增强普法宣传的覆盖面。要将习近平总书记论依法治国、宪法、民法典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融入其中,传播法治文化,营造浓烈的法治乡村氛围。五是要提升村干部法治素养,积极培育群众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各村(社区)每年要制定法治学习宣传计划,每季度、每月结合党委中心工作、普法重要时间节点和村级重大决策事项及制定宣传措施,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作用,在“4·15”“6·26”“12·4”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分发法律法规宣传品等形式开展进村入户普法活动,持续举办并形成法治品牌。村干部要带头做好法律知识的学习,同时利用远程教育平台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法规条例和乡村振兴战略内容的学习,运用传统方式和新媒体宣传带动群众共同参与民主与法治建设,切实提高村民参与度和群众满意度。要积极利用村级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打造学生法治体验馆,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思想素质。六是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共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三家的职能作用,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做好基层民主建设。要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用好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加强乡村振兴工作中民主法治建设的力度。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发动乡贤、企业家支持村(社区)法治文化公益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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