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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不齐也能申请法律援助吗? 别急!揭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有“容缺办理”机制!
来源:揭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8-17 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个最”要求,揭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出“容缺办理”服务,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满足办事群众和各市场主体的办事需求,让服务更显速度和温情。

  熊先生是一名退役军人,在广东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工作,属于该公司外包工程的一名电工,是包工头招聘而来。熊先生在普宁市工作过程中,因电击导致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因赔偿问题与包工头和广东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无法协商一致,无奈前来揭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但他没带与事项相关的材料(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条,公民申请代理、辩护或者代拟法律文书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法律援助申请表;(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没有将申请材料“一退了之”,而是启动了“容缺办理”机制。只要他作出承诺,确保自己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即可先行为其受理,容缺的材料在规定时限内补齐即可受理,而且补正的容缺材料可以通过邮寄、微信、电子邮件、传真以及到揭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多种方式送达,不用申请人再来回跑。熊先生听后欣然同意,签了《容缺办理承诺书》,工作人员先予受理。待熊先生回老家休养并将电子信息等材料补正后,中心工作人员即为他走完审批指派流程。他对工作人员的便民暖心服务表示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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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缺办理”是揭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多次实施的便民服务。“容缺办理”机制的推行,解决了群众因材料不齐全而导致的“反复跑”“来回跑”难题,“急难愁盼”化解了,群众更好地体验到“最多跑一次”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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