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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林业局内设机构
来源:揭阳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0-12-28 16:18:2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拟订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预算、决算以及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本部门分管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统计、项目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稽查。指导、监督、管理直属单位计划财务和国有资产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参与编制政策性森林保险、林业专项贷款计划。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卫生保健等工作。

        (二)生态保护修复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承担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及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指导开展林业碳汇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国有林场改革等工作。拟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和省林业植物检疫任务。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森林城市、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森林资源管理科(加挂森林火灾预防科牌子)。负责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林地保护开发利用,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实施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指导林区公路建设和管理。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程。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四)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科。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配合做好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的调整相关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市国家级和省级重要湿地,指导建设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五)科教和产业科。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承担林木种苗、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调查和资源库建设,组织实施林木种苗生产计划的调剂、储备工作。监督检查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及其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开展林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涉及港澳台林业事务。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开发森林体验、森林康养和生态教育等生态服务产品。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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