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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权力和责任清单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2-1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揭阳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和省安委会“六十五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通知》(揭安委〔2022〕4号)要求,为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全员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按照《中共揭阳市委办公室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揭委办发〔2019〕18号)、《揭阳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揭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揭市机编发〔2022〕3号)规定和《揭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安全职责清单》的通知》(揭消安委〔2022〕10号)要求,现公示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权力和责任清单。



  附件: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权力和责任清单





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

消防工作权力和责任清单


  一、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严格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依职责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

  二、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含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储存)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参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严格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

  四、将安全生产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纳入市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支持安全领域重大信息化项目。支持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促进先进、成熟的工业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

  五、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信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信的无线电频率协调保障。

  七、指导监督民用飞机、民用船舶制造业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技术改造等方面加强民用飞机、民用船舶制造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职责范围内督促指导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消防安全技术改造项目、消防安全领域重大信息化项目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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