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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6-1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44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用途

  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等3类用途(对应要求详见粤工信创新函〔2021〕44号附件1、2、3)。

  二、项目入库工作流程

  (一)组织开展项目入库摸查。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按照相关工作指引,抓紧组织项目申报有关工作,严格对照申报要求,对项目的真实性、符合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请于6月25日前报送项目入库摸底情况(粤工信创新函〔2021〕44号附件4)。

  (二)报送项目完工评价材料。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按《2022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粤工信创新函〔2021〕48号)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完工评价资料,于7月10日前将拟申报“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项目完工评价纸质版材料及上报文一式三份报市工信局(技术科),并指导项目单位准备好完工评价相关工作。

  (三)报送项目入库申报资料。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7月30日前将入库项目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推荐上报文、项目入库情况表、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支持情况汇总表(一式二份)报市工信局(技术科)。

  三、项目入库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完善制度。请在认真总结以往项目入库工作基础上,规范项目入库的组织工作,加强项目入库制度的完善工作,压实责任,规范程序,高质高效有序落实项目入库工作。

  (二)严格把关,严格审核。贯彻全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对项目申报严格把关,原则上对全部入库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严格落实项目竞争性评审遴选,提高资金分配合理性,防止报大数,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各地入库项目须经单位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方可上报。

  (三)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2022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入库项目将不安排资金预算。

  (四)落实项目管理责任。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对入库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入库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负责。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创新专题)入库的通知》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2年度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指引的通知》   

       


  (联系人:朱自良、吴旭彬,联系电话:8768230,邮箱:jyjmj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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