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6-1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职转〔2020〕41号、职转〔2020〕43号精神,现将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计划(第一批)下达给你们,共安排专题项目3项,安排资金共3387万元(计划表见附件)。

  一、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本专题项目共计划安排资金3120万元。主要依据各县(市、区)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目标的完成率和各县(市、区)对我市2018年新升规工业企业数量的贡献率等因素,计划安排7个县(市、区),对155家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给予普惠性奖励,每家企业20万元,合计3100万元,资金由各地自行安排下达至企业,资金须全部拨付至企业,严禁截留和延压项目资金。计提专项资金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项目立项、入库评审等事前及项目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事中事后工作经费。

  二、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本专题计划安排资金237万元,对2019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已认定的省高成长中小企业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因商业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进行贴息补助。

  三、“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项目。支持2020年第四届“创客广东”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创客揭阳”大赛承办单位广东朝启创新创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安排补助资金30万元。

  以上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另文下达。各县(市、区)要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评审论证和实地核查,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要抓紧完成上述资金的下达工作。各县(市、区)在收到资金的30日内须将资金下达到资金使用单位,确保按时保质高效。

  请根据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和核查,对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做好资金安排和下达到项目使用单位、绩效自评、项目验收考评、项目报备等工作,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控制在批准的范围内及开支标准内,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或专户管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款或套取现金。


  附件:

  1.揭阳市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计划汇总表

  2.揭阳市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汇总表

  3.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揭阳市任务清单

  4.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绩效目标表(揭阳市)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